交通肇事罪获得缓刑处理

【案情简介】
 
2009年4月16日被告人龙某驾驶解放牌轻型厢式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东苇路时,将由东向西骑自行车的李某刮倒致伤,经过法医鉴定为重伤,事故发生后龙某驾车逃逸,后被查获归案,经过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龙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车主代为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6万元,后龙某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于是龙某家属找到了法议网宫律师帮其辩护。
 
【辩护思路】

法议网宫律师接手该案后经过会见等工作,建议法庭对被告人龙某适用
缓刑并提出以下辩护意见:被告人龙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二,车主及时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获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开庭审理过程中,龙某对事实无异议,且有证人刘某、蒋某、张某、余某、李某的证言,现场照片和交通事故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交通事故认定书、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查询信息、诊断证明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dna鉴定报告、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协议书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等证据。
 
【办案结果】

经过宫律师的不断努力,最终朝阳区法院采纳了宫律师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龙某以
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二年执行。

【办案总结】

亲人因交通肇事罪犯罪被抓后,应在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去看守所进行会见,从而了解最新的案件进展,为当事人争取
从轻处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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