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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

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和民事案件有什么区别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 广义上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或其团体之间关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争议;狭义上仅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关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争议。在劳动立法和劳动法学中,一般取其狭义。
  劳动争议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当事人是特定的。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或其团体,另一方为用人单位或其团体。如果争议不是发生在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或其团体之间,就不构成劳动争议。
  第二,劳动争议的内容,涉及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内容,包括工时、工资、劳动保护、保险福利、职业培训、民主管理、奖惩等各个方面,因而,劳动争议的内容相当广泛。
  第三,劳动争议的形式,表现为当事人双方提出不同主张或要求的意思表示。即当事人双方对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确定或实现各持己见,互不相让。
  第四,劳动争议可以是对抗性矛盾,也可以是非对抗性矛盾。
什么是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现实困惑
2011年9月,曾某到北京一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双方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10月至12月曾某因病休假。那时公司比较忙,希望曾某少请一段时间病假。曾某拿出医生开出的病休证明,拒绝早回公司工作,公司经理一气之下以曾某旷工为由解除了与曾某的劳动关系。曾某很不服,他认为自己确实是身体有病才请的病假,再说还有医生的证明,公司居然因此说自己是旷工,还解除了劳动合同。他越想越生气,就找到公司要求给个说法。那么发生劳动争议后该怎么办呢?#p#分页标题#e#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解决: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双方可达成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并无强制履行的法律效力,而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本单位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双方愿意调解的,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可依据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也应做好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劳动争议的调解应当自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不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调解协议也无强制履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仲裁。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争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书面的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的申诉书,要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③证据、证人的姓名与住所。申请书内容有欠缺的,当事人可在仲裁委员会指导下进行补正。当事人可在仲裁委员会裁决前撤诉,但在法定的申请仲裁期限届满之前,再次提起申诉的,仲裁委员会仍可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简单的劳动争议,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制作仲裁裁决书。当庭裁决的,应当在7日内发送裁决书。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经过仲裁裁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终结后,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一审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二审审理所作出的裁决是终审裁决,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p#分页标题#e#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劳动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1、性质不同

从总体上说,劳动争议属于广义的民事纠纷,但劳动争议是民事纠纷中最为特殊的一类.是这两类不同性质的争议,有很大的区别。

2、背景不同

劳动争议的发生以产业社会的形成为背景,没有产业社会便没有劳动争议,而一般民事案件自从法律初创便已存在。

3、范围不同

劳动争议之当事人相对恒定,即雇佣关系双方,争议的发生是因雇佣关系而起,而一般民事案件,当事人的范围要宽泛的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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