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2012年被告人李某伙同被告人张某、杨某等人在重庆市某区打着开设电子游戏厅的合法旗号引进赌博机开设赌场。后经群众匿名举报,公安机关将李某等人当场抓获。并现场收缴赌资21687元、查获赌博机48台以及5本经营账簿等物品。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伙同被告人李某等人开设赌场并组织多人赌博,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各自的刑事责任。同时认定被告人李某等人为主犯,李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犯新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关于被告人李某系主犯、累犯以及如实供述等指控;对于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李某系从犯以及不构成累犯的辩护意见不予采信。一审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刚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辩护思路】
 
由于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被告人家属也对一审辩护律师失去信心,立即委托法议网张xx律师代理二审辩护。
 
法议网张xx律师接受委托第二天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详细了解案件细节、核对犯罪事实、分析全案证据材料,斟酌原一审判决,形成初步意见,拟定辩护方案。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律师详细询问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发现原一审判决事实认定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等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认定不当。被告人李某虽然名义上“全面管理和经营”,但是其仅仅在实际负责人张某的指挥、领导下工作,既不参与谋划,也不参与决策,只是一个执行者。法议网张xx律师团队在全所例行会上经过讨论,决定将被告人李某在本案中应被认定为从犯作为主要“辩点”进行辩护。
 
经过不断的努力。最终,二审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原一审法院判决,发回重申。
 
二审取得的成功进一步增强了被告人及其家属对法议网张xx的信心,继续委托法议网张xx担任被告人李某再审阶段的辩护人。重审阶段,律师仍然坚持二审辩护意见,据理力争,认为被告人李某在本案中仅处于从犯地位,且由于被告人李某认罪、悔罪态度好,应当从轻处罚。
 
【办案结果】
 
2013年12月17日,再审法院判决李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及其家属对判决结果都十分满意。
 
从二审到再审,从主犯到从犯,从三年牢狱到二年囹圄,法议网张xx律师实现了被告人最基本的权利。 

【办案心得】

应把握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抓住突破点,据理力争,从而认定为从犯作为主要“辩点”进行辩护,且由于被告人李某认罪、悔罪态度好,最终获得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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