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商标罪获得减轻处罚

【案情经过】
 
2017年8月起,被告人谢某、曾某、李某、林某受雇于同案犯刘某,在某市某区一出租屋三楼的“某皮具厂”内,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的情形下,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皮包,并当场缴获假冒注册商标的皮包一批。经鉴定,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皮包价值共计人民币八百多万元。
 
【案情分析】
 
在接受委托以后,法议网留XX律师认真研究了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带着《起诉书》发现的一些问题,我在法院复制、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文件,并与办案法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了解了案件的一些基本情况。通过阅卷,法议网留XX律师制作了《阅卷笔录》、《案件审查报告》,把公、检机关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结了十五个会见要问的问题,我同时作了会见提纲。第二天,我带着这些问题会见了被告人谢某。全面的了解了案件事实。通过几次会见,法议网留XX律师发现了鉴定报告的重大问题及其他问题。
 
在法庭上,法议网留XX律师根据律师发问让法庭了解一些关键点,并提出《鉴定结论报告》的问题,通过质证。最后我发表了辩护词。

【办案结果】
 
法院最后判决被告人谢某缓刑1年
 
【办案总结】
 
做律师不光是对法律熟悉程度,更多的是需要社会阅历、经验,你办案认真程度决定你的案源的大小与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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