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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一直以来是人们所关注的焦点,很多人在离婚时,因为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而闹得很不愉快,原本能好聚好散结果却像仇人一样对待彼此。那么离婚房产分割有孩子和老人的份吗?离婚房产分割有孩子一方要多给吗?离婚房产分割法院怎么处理?相信这是很多当事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离婚房产分割有孩子和老人的份吗?

一、离婚房产分割有孩子和老人的份吗?

没有。

离婚夫妻共同房产分割孩子和老人没有份。

不过离婚后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可以请求补偿或者协议多分。

司法实践中,针对不同的房产,离婚时有不同的分割方法: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有孩子一方要多给吗?

二、离婚房产分割有孩子一方要多给吗?

可以请求多拿财产。

由于抚养孩子的负担可能会较大,所以有孩子一方可以请求多拿财产。

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协商不下,请求法院审理时会遵守以下原则:

1、男女双方平等原则,即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均等分割。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所谓照顾,其实就是可以给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或是为保护较为弱势的女方权益,从而给予多分财产。

3、有利于各自的生活的原则,比如一套房,如果直接分割的话,那么势必会破坏房屋的完整性,所以在
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由一方占得房屋,另一方接受补偿即可。

4、不得滥用权益原则,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便不可以进行分割,否则的话将损害第三人利益,比如一方父母的财产。

5、对于被消耗了的财产,无需进行补偿原则,作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被消耗、毁损等,另一方即不可以要求补偿。

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是不会分割给孩子的,但是婚姻法也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都同意将房产留给孩子,那么也是可以将房产分给孩子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离婚房产分割法院怎么处理?

三、离婚房产分割法院怎么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法院处理方式:


1、夫妻协议分割
 
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双方自愿,而且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是子女、父母或者是其他的财产。
 
2、法院判决分割
 
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3、特殊情况的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如果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只要具备法定情形,当事人均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被隐匿或者转移的,可直接请求分割财产;共同财产被变卖,如果变卖行为有效则只能请求分割变卖所得价金,若变卖行为无效,仍然可以请求分割被变卖的共同财产;被毁损的仅能请求支付赔偿金、伪造债务的,可以请求非法占有人返还共同财产,在返还不能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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