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成功获得赔偿金

【案情简介】
 
孙甲、孙乙、孙丙系亲属,在2012年1月孙甲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乘载孙乙、孙丙在辽宁省某高速公路行驶时,与前方行驶的一辆重型货车相撞,造成孙乙当场死亡,孙甲、孙丙受重伤的交通事故。

该事故发生后经交警出现场,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系重型货车驾驶人王某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承担全部责任。之后王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拘押在看守所。

而孙甲、孙乙、孙丙的经济损失无人赔偿,故孙甲、孙乙的亲属、孙丙共同委托法议网郎xx律师律师、肖xx律师做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人。

【辩护思路】

在经过了解之后,对于孙乙死亡的赔偿数额无太分岐,对于孙乙死亡的赔偿数额无太分岐,但对于孙甲、孙丙的伤情及赔偿数额争议较大。

由于孙丙受伤在脑部,外表无伤,生活能力受限。其神经及智力,常规的鉴定过程鉴定不了孙丙的残疾等级,最后经神经方面的专家帮助在多方努力下,孙丙被鉴定为七级伤残。

【办案结果】

经过庭审调查、辩论等程序,最后法院判决给孙甲、孙乙、孙丙赔偿94万元。
 
【办案总结】
 
法议网郎xx律师律师、肖xx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便立即着手组织案卷材料,发现该案案情简单,但是对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受害人与肇事者一方分歧非常大。

对于启用鉴定程序受害人孙丙由于伤在头部,鉴定程序复杂、繁琐且耗时较长,所以其家属非常排斥。

于是两位律师在耐心讲解法律规定及程序之后,家属同意做鉴定。

在法院判决之后均没有上诉,并积极主动将赔偿款给付受害人,使得本案有一个圆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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