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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借高利贷的现象可以说是经常发生,由于高利贷会产生高额的利息,因此很多人在借完高利贷后由于没有能力去按期偿还,最终走上一条利滚利的不归之路。那么借了高利贷可以不还吗?借了高利贷不还会上征信吗?为了帮大家解答这些问题,今天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借了高利贷可以不要还吗?

一、借了高利贷可以不还吗?

借钱就是要还的,哪怕是
高利贷也不例外,如果连本金都不还的话将属于恶意欠款,会被追责。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所以,不是全部不用还了,法定范围内的还是要还的。

关于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4.《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借了高利贷不还会上征信吗?

二、借了高利贷不还会上征信吗?

如果高利贷的借贷利率没有超过24%,那么不还钱会上征信,如果借贷利率超过了36%,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还,法院会支持,也就不会上征信。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如下: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另因高利贷多办法索取债务时的暴力犯罪,故不建议当事人考虑此种借款方式。

以上就是《高利贷可以不还吗?高利贷不还会上征信吗?》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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