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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说是经常发生,已经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受害者应当及时搜集证据进行报警,让犯罪嫌疑人得到相应的惩罚。那么聚众斗殴罪如何收集证据?聚众斗殴罪证据不足怎么办?聚众斗殴罪会全部抓吗?为了帮您解答这些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聚众斗殴罪如何收集证据?

一、聚众斗殴罪如何收集证据?

聚众斗殴罪证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收集: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证实:
 
1.实施聚众斗殴的动机、目的、时间、地点、参与人、方法、经过:
 
2.共同犯罪的,行为人之间有无预谋、犯意提起和组织分工等。
 
(二)被害人陈述
 
证实行为人聚众斗殴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及其特征、经过、结果等,以及给自己造成的伤害程度及财产损失情况等。
 
(三)证人证言
 
证实内容同上。
 
(四)物证、书证、现场勘查笔录、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等
 
证实内容同上。
 
通过上述证据,证明行为人为了炫耀武力、争霸、寻求刺激或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而公然藐视国家的法律和社会公德,采用聚众斗殴的方式,显示自己一伙人的“威风”、“煞气”,压倒对方的主观心态。

聚众斗殴罪证据不足怎么办?

二、聚众斗殴罪证据不足怎么办?

证据不足,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聚众斗殴罪立案标准如下:

1、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应予立案追诉。

2、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所谓“组织”,是指有目的、有计划地将分散的人员安排起来使之成为某一特定的集团或群体。具体到本罪,只有运用言语等煽动和纠集多人去斗殴,并且负责组织的人数在3人以上,才能认定组织作用。

所谓“策划”,是指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计划方案、进行部署安排。具体到本罪,策划作用是对聚众斗殴活动进行整体部署安排,制定具体的行动时间、地点、方案等。

这种部署、计划安排即使最终没有完全被实行也不影响策划者策划行为性质的成立。

所谓“指挥”,是指指使、命令、全面的调度。具体到本罪,指挥作用主要是指发号施令,命令、分配人员参加斗殴等。

而且这种“指挥”也必须是全局性的,在斗殴过程中具体的参与人员临时性的分配打击对象或教唆他人采取某种打击方式等行为,一般不认定为“指挥”行为。 

聚众斗殴罪会全部抓吗?

 
三、聚众斗殴罪会全部抓吗?

不会全部被抓,只要抓到其中一些人,有人认罪,承认是带头,也就是主犯,那其他人就是从犯。走走程序,几个月就可以开庭了。

至于没抓到的,只要那些人没有供出来也就没事,如果供出来具体信息,那就会被网上通缉。
 
根据我国《刑法》第292条规定,犯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定罪处罚。
 
聚众斗殴的全部人是需要抓起来,如果聚众斗殴的当事人有些逃跑了,案件又带来比较复杂而严重的后果,警方也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将他们抓捕归案。

聚众斗殴的人都被抓了的情况下该怎么做维权,应该要积极找法议网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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