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议网丨律师在线咨询_法律免费咨询服务平台

假冒他人专利与专利侵权都是违法行为,很多人容易将两者的概念搞混淆,分不清楚,其实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那么到底什么是假冒他人专利罪?什么是专利侵权?假冒专利罪和专利侵权区别又有哪些?如果您对这些问题不是很了解的话,就请跟随法议网小编一起来看下吧。

什么是假冒他人专利罪?

一、什么是假冒他人专利罪?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从国家专利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看,冒充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不逊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假冒专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假冒专利罪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但也有的是出于损害他人的声誉,破坏他人专利权益的目的。出于何种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假冒专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被授予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什么是专利侵权?

二、什么是专利侵权?

专利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专利侵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侵害的对象为有效的专利

构成专利侵权必须以有效存在的专利为前提,实施已经被宣告无效、被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期限已经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专利侵权。

2、必须有侵害行为的发生

即存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3、侵权行为人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事实侵权行为

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这里强调了侵权行为必须具有生产经营的目的。

 
4、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无须有过错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专利权人无须承担被诉人具有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专利侵权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地域性以及知识产品的无形性,使得他人无意闯入权利范围的可能性比其他民事权利大得多。考虑到无过错给他人知识产权造成损害的普遍性,以及原告证明被告有过错的困难和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容易,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采用了特殊规定。

但是也有观点认为,不知道他人享有专利权而实施其专利的行为,本身就没有履行充分的注意的义务,是有过错的,因为专利授权公告是完全开放的,任何人都能得知。

假冒专利罪和专利侵权区别

三、假冒专利罪和专利侵权区别又有哪些?

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之间的区别在于:

1、侵犯对象不同

冒充专利行为冒充的是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专利,是“无中生有”,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假冒的是他人已经取得的、真实存在的专利,是“以假乱真”。

2、规定范围不同


⑴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①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②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③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④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⑵冒充专利行为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冒充专利行为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专利法实施细则》新增的第85条穷尽性地规定了五种冒充专利行为,即:
 
①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②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③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④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⑤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3、行为方式不同

假冒专利是一种违法行为,冒充专利是一种欺诈行为。

4、刑事处罚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八条: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专利管理机关查处冒充专利行为规定》 第十九条 对有本规定第 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专利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冒充专利行为,消除影响,封存或者收缴冒充专利的标记和缀有冒充专利标记的产品,情节严重的,并处以一千元至五万元或者非法所得额一至三倍的罚款。

5、相互转化存在着区别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所涉及的专利被宣告无效后,该行为就转化为冒充专利行为;冒充专利行为所使用的杜撰的专利号,与以后他人取得的专利的专利号正巧相同,该行为就转化为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以上就是《假冒专利罪和专利侵权区别》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
知识产权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延伸阅读


专利诉讼怎么收费?专利诉讼有什么用?

专利诉讼流程怎么走?专利诉讼需要多长时间?

专利纠纷怎样选择律师?专利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推荐内容

立即预约法律咨询

微信咨询
一对一法律咨询
4006-15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