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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刑期是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那么有期徒刑可以取保候审吗?有期徒刑取保候审要坐牢吗?相信很多人对这些问题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做出详细的解答。

有期徒刑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有期徒刑可以取保候审吗?

满足条件是可以取保的。

除了怀孕妇女和因病取保,以及案情发生重大变化的,判刑时一般不会超过3年,才有可能办理取保。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有期徒刑取保候审要坐牢吗?

二、有期徒刑取保候审要坐牢吗?

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才知道。

取保候审不是坐牢,有一定自由。在我国,取保候审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有期徒刑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如下: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向公安机关提出。
 
2、公安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数额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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