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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是一座美丽而宽容的城市,很多年轻人为了理想选择来深圳拼搏,但是也有些人被利益所迷惑,最终走上犯罪之路,被刑事拘留,令人不得不惋惜。那么深圳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深圳刑事拘留多久能出来?深圳刑事拘留后人每天干什么?相信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深圳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一、深圳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最长37天。

 
在我国,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十四天,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

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 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

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深圳刑事拘留多久能出来?
 
二、深圳刑事拘留多久能出来?

满足不起诉条件,既可以出来。


刑事拘留不起诉的情形: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法院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比如在侦查当中把事实搞错了,或者对法律理解有误,把不属于犯罪的情况当作犯罪来追究,或者把无辜的人误认为是
犯罪嫌疑人,也有的是因为行为人是精神病人或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等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对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不应当不经过补充侦查的程序而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只有经过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才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经过补充侦查,仍然缺乏定罪的主要证据或基本的证据,或者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又无法查证属实,各种证据之间有矛盾,不能合理排除,有可能得出其他结论的,等等,都属于证据不足的情况。

但是不是一定要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才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律没有要求。即便案件只经过一次补充侦查,只要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而又没有必要进行第二次补充侦查的,就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第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第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第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第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4、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这种情况,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这主要是指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如有的犯罪是初犯,且没有造成较严重的后果,有的是过失犯罪,情节也比较轻,不判处刑罚,更有利于对其本人的教育。

另一种情况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
刑法规定应当或者可以免除处罚的,如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或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等,刑法对这些情况分别都作了具体规定,其中有些可以免除处罚,有些应当免除处罚。

以上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四种情况。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当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公开宣布,并且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到被不起诉人和他所在的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不起诉决定错了,可以要求该检察院复议一次,如果人民检察院仍坚持不起诉意见,公安机关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维持原决定的,为最终的决定。

无论在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复议或者复核期间,都不得影响不起诉的执行,不能以复议、复核为理由继续羁押被不起诉人。

深圳刑事拘留后人每天干什么?
 
三、深圳刑事拘留后人每天干什么?

深圳刑事拘留日常生活安排:


1、时间:06:00——06:30

起床、洗漱、整理内务。一声令下,所有人都要立马起床。平时那些喜欢赖床的,喜欢再眯一会儿的,在这里基本上不可能的。洗漱也是用凉水,用比较廉价的香皂。

牙刷跟大拇指差不多长。整理内务无非就是叠一下被子,叠整齐了就行。没有所谓的必须要叠成豆腐块。忙完所有的这一切,然后拿着小凳子坐在墙边等候点名。

2、时间:06:30——07:00

列队点名、早饭。早饭往往是馒头和咸菜。各个地区也有一定的差异。这个时候一定要多要几块咸菜,中午和晚上是不会发咸菜的。以免中午和晚上的菜不应口,不至于啃馒头。

3、时间:07:00——09:00

静坐思过,主要是坐着小凳子靠在墙边上,天南海北地聊,有时候会给看一下电视,主要是电影频道。要求不是特别严,只要你不大喊大叫或者很放肆地走动,没人管你。

4、时间:09:00——11:30

放风时间。刚开始狱警会简单地训几句话,讲一讲人生。然后就带着杯子,在院子里放风。也可以下下棋,打打牌。这个时候你会发现真的就是度日如年。不过没有了手机和网络,静下心来好好思考一下人生也是不错的选择。

5、时间:11:30——12:00

吃午饭。午饭很简单,主要是以白菜或者萝卜为主,偶尔还能见到几块肥肉。馒头是随便吃的。不会让人吃不饱饭。吃完饭接上水就回监室了。

6、时间:12:00——14:00

午休。不想睡也要躺下,这里不能娇气,只有服从命令听指挥。睡不着也可以聊聊天,但是不能大声说话。反正不管怎样,必须躺着。也不能蒙头大睡,必须露着头,监控里都能看到的,防止做出什么危险的行为。

7、时间:14:00——14:30

起床,整理内务,然后拿着小凳子坐在墙边,等待着出去放风。

8、时间:14:30——17:00

放风时间。还是那样,下下棋,打打牌,也可以坐那里思考人生。对于有些活跃的人这段时间很快过去了。对于一些性格内向的人来说,这个时间最难熬。

9、时间:17:00——17:30

晚饭时间,依旧是大白菜或者是萝卜。也有人托人从外面买来鸡肉或者猪肉的,改善一下伙食。香味争先恐后地往鼻子里钻,馋得流口水。

10、时间:17:30——22:00

整理内务,静坐思过。基本上这是一天之中最难熬的时间。即使开着电视,也难以掩盖内心的伤感。这个时候可能会想起亲人,觉得特别对不起他们。可能会想起重获自由后面临的房贷车贷,在这里能获得短暂的安全感。睡觉之前还会给送一次水,基本上喝了之后就准备睡觉了。

11、时间:22:00

睡觉。晚上睡觉是不能熄灯的,必须开着灯睡觉,而且还不能蒙着被子,必须露着头。睡眠质量很差。但是庆幸的是,一天又过去了。距离重获自由又近了一天。

以上就是《深圳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深圳刑事拘留多久能出来?》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刑事辩护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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