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议网丨律师在线咨询_法律免费咨询服务平台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新刑诉法自2013年1月1日生效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

1、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财产损害赔偿: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拓展资料: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后还能提起民事诉讼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p#分页标题#e#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1333433623836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所以,单就刑事案件涉及到死亡赔偿的,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物质损失的合理费用。结合具体的案件,交通肇事罪造成死亡的,依据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其他案件如若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则不受刑法规定的赔偿标准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为:遭受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其中经济损失范围很广,一般包括犯罪行为带来的财产损失,例如损坏的手机,被盗的汽车等,还包括人身损害,例如医疗费、护理费等,但是不包含精神损害,因为刑法已经对犯罪分子课以刑事责任进行惩罚了。

拓展资料:

结合《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p#分页标题#e#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_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什么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民事案件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公民与法人之间的纠纷产生的诉讼,主要指有关财产权益方面的案件,也包括婚姻、家庭等人身方面的案件。比如合同违约,离婚,财产继承,人身损害等。二者的区别:1、从诉讼主体来看,刑事诉讼是“官告民”,但也有例外,刑法体系中的自诉案件,原告也是公民或法人;民事案件的诉讼主体的地位则是平等的。2、从诉讼时效来看,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具体的该犯罪行为有可能涉及的罪名的量刑档次的最高期限,比如有可能判3-5年,诉讼时效就是3年,但检察官认为有必要追诉的,则无视时效,发布通缉令后,诉讼时效也是不计算的;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自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生效之后,若无法律特别规定,从原来的2年改为了3年。无论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法律都有对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判程序
现实困惑
左某买了一辆货车,用于做运输货物的生意。在一次运输任务前,左某喝了半瓶酒,驾驶货车上高速路后,酒劲开始发作,左某无法有效控制货车行驶,撞坏一辆小汽车,导致司机及车上的乘客当场死亡。检察机关对此案提起了公诉,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受害人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最终判决左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赔偿受害人家属一定的经济损失。请问,哪些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点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第一,起诉人必须是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第二,有明确的被告人,有明确的赔偿数额和事实理由。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第三,被害人的损失为物质损失,且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p#分页标题#e#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e68a84e79fa5e981933133343136363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人;(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特别提醒
因人身权利受到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害人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般的情况下,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要在检察机关对犯罪分子提起公诉或法院量刑前,向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推荐内容

立即预约法律咨询

微信咨询
一对一法律咨询
4006-15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