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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遭遇版权侵权怎么办

企业侵权


第一,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
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名称权定自身的名称时,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7a64e58685e5aeb931333365653137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二,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
企业对其名称权有依法变更的权利,只要不违背国家设立企业名称权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三,非法干涉企业使用名称权。
这其中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1、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企业名称权是一种独占使用权,除企业自身外,其他企业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使用该名称,否则构成侵权。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权的行为以冒用他人企业名称和盗用他人企业名称两种较为典型。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是指冒充他人企业名称,而为自己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即冒名顶替;盗用他人企业名称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以他人企业名称进行营利活动,给权利人带来不利益的行为。其次,行为人故意将自己的企业名称与他人的企业名称相混同,给企业名称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失的行为也是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侵权行为。
2、不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企业名称经部分或整体转让后,受让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应当使用而未使用的行为同样是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的行为。
第四,非法干涉企业转让名称权。
企业名称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具有财产的可转让性。按照《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第23条规定,“企业名称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因此,企业名称转让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企业遇到知识产权侵权怎么处理

企业侵权


一、专利权被侵犯有什么维权方式

专利权是专利人利用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当专利权遭受侵犯的时候,我们应该冷静对待,用正确的方法维护权益:

(1)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p#分页标题#e#

(3)向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投诉。

张旭光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注股权架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投融资,诉讼风险评估策划。

二、专利权人有哪些基本权利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张旭光律师补充:

三、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

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

1、直接侵权行为。

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2、间接侵权行为。

这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间接侵权行为通常是为直接侵权行为制造条件,常见的表现形式有:行为人销售专利产品的零部件、专门用于实施专利产品的模具或者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机械设备;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委托,擅自转让其专利技术的行为等。

以上就是对“专利权被侵犯有什么维权方式”等问题进行的解答,专利权被他人侵犯的,维权的方式包括双方协商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权利保护中心投诉等。#p#分页标题#e#
公司名行业一样,地区不一样侵权,算侵权吗?

企业侵权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企业名称分级注册制度,县级以上的工商管理部门均有核准注册企业名称的权力,但并没有建立一个全国联网的检索系统,且受到汉字使用的组合上的局限性,导致实践中经常出现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字号在不同行政区划注册,引起冲突。因企业名称冲突引发的诉讼中,由于当事人双方的企业名称都经过合法的登记注册,有合法来源,因此只有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通过判断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混淆或搭便车的故意、客观上是否可能使公众误解,才能确认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从而认定是否侵犯了企业名称权。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企业商标被侵权了,该怎么办?如何解决商标侵权?"

企业被陷侵权公关危机解决方案:

1.危机分析,确认是否真的侵权

企业在被指侵权时,首先应该对自身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进行调查和分析,比如对方权利的有效性,以及自身行为是否有侵权的可能性等,与此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还应该及时回复对方的说明,表示己方正在对相关事宜进行调查,待事实查清后再作具体答复。

2.制定应对方案

如果确认属于侵权,可以考虑通过一些非正式关系或者其他手段,与对方进行协商,并勇于承担自身的责任,在第一时间道歉发表声明,以免事情越来越严重,就侵权赔偿、停止侵权或权利许可等达成和解,总之,能私下处理就私下处理,尽可能的把危机传播面放在一个可控范围,以维护自身权益。反之,如果并非侵权,是对方故意为之或者造谣生事,除了通过一些官方声明外,建议可以考虑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维权。

3.树立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危机预警能力

在现在这个大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任何的危机都有可能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所以作为企业一定要有危机意识,保持规范经营,不要因过分贪婪而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从源头上阻止危机的发生。

但是我们也知道,我国正处于一个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变得集中多发,因此也造成各种负面舆情事件愈来愈频繁。对此,企业可以提高自身的危机预警能力,确保当危机来临时能够及时应对及时处理,把握先机。鉴于此,建议可以借助一些专业的舆情软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24小时不间断的监测服务,自动识别互联网上的敏感负面信息,提醒延迟最快可在30秒内,及时通知企业危机管理人员,从而便于企业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为企业公关危机应对工作服务,来自识微科技市场营销栏目。#p#分页标题#e#


发明专利被企业侵权,如果维权与经济索赔

可以注册,不违法。前提是若行业不同及非集团公司,一般是可以的。

企业名称选取条件

企业名称是由行政区划 字号 行业特点 组织形式构成。这四个部分只要前三项中有一项不同都行。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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