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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问题一直是双方关注的焦点,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支付的抚养费主要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那么在离婚时子女抚养费一般多少钱?对方不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做出详细的解答。

子女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一、子女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子女抚养费一般给多少钱,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子女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如果是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对方不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二、对方不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对方不付子女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流程如下: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以上就是《子女抚养费一般多少钱?》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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