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议网丨律师在线咨询_法律免费咨询服务平台

诈骗案件在我们生活中可以说是经常发生,其中诈骗团伙作案的成功率大于单独作案,按照法律规定应根据具体情节和数额追究犯罪成员的刑事责任。那么团伙诈骗罪最轻处罚几年?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团伙诈骗罪可以取保吗?下面法议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出相关解答,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团伙诈骗罪最轻处罚几年?

一、团伙诈骗罪最轻处罚几年?


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团伙诈骗罪,适用诈骗罪的一般规定。

构成犯罪的,最轻可以判处缓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其中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自然对主犯的处罚不同。而要是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那么此时主犯就需要对整个犯罪集团所犯的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二、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一般诈骗罪
 
一般诈骗罪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补充: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诈骗罪量刑标准之加重处罚情形:
 
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诈骗公私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团伙诈骗罪可以取保吗?

三、团伙诈骗罪可以取保吗?

团伙诈骗罪是否可以取保要看是否满足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对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活动地域的限制。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必须经过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负责执行的机关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得到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的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做到随传随到。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利用自身仍有的一定自由实施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诸如对有关证人进行威胁、殴打、报复或者引诱证人作伪证。
 
(4)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即被取保候审人不得利用未被羁押的便利条件与其他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隐藏、销毁、伪造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以上就是《团伙诈骗罪最轻处罚几年?团伙诈骗罪可以取保吗?》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延伸阅读


团伙诈骗一般多久开庭?团伙诈骗怎么判刑?

推荐内容

立即预约法律咨询

微信咨询
一对一法律咨询
4006-15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