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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刑事拘留通知书是公安机关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在该材料中,公安机关会标明嫌疑人的名字、涉嫌的罪名、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拘留的时间以及关押的看守所,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的方式邮寄出去。那么刑事拘留通知书一般都寄到哪里?刑事拘留通知书多长时间送达?刑事拘留通知书可以取保么?为了帮您解答这些法律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刑事拘留通知书一般都寄到哪里?

一、刑事拘留通知书一般都寄到哪里?

寄到被拘留人家属那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拘留通知书多长时间送达?

二、刑事拘留通知书多长时间送达?

一般24小时内送达。 

特殊情况,可以不予通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08条规定: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1、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2、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3、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通知书可以取保么?

三、刑事拘留通知书可以取保么?

满足条件,可以申请取保。


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条件如下: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的规定,对于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需要遵守以下的法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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