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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会出具一份拘留通知书,送给被拘留人的家属才可以把人带走。那么刑事拘留通知书要坐牢吗?刑事拘留通知书意味着什么?刑事拘留通知书上没有写拘留多久怎么办?为了帮您解答这些法律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刑事拘留通知书要坐牢吗?

一、刑事拘留通知书要坐牢吗?

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并不表示一定会判刑坐牢。


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由侦查机关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但被刑事拘留的,并不表示就一定是构成犯罪了。

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后,侦查机关还需要进行侦查,以取得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证据。如果侦查后认为不构成犯罪或无证据证明构成犯罪的,仍会将被拘留的人释放,不会被判刑。

而且,即使最后侦查机关和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但是否真的构成犯罪,还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来确定。

如果法院审理后认为所指控的罪名不成立、或指控犯罪的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也不会被判刑;

只有法院认为构成犯罪、证据确实的情况下,才会被法院判刑。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拘留通知书意味着什么?

二、刑事拘留通知书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家里面有人被刑拘了。

刑事拘留通知书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转交涉案当事人家属的正式司法文件。

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即意味着公安机关初步认定涉案人的行为已经达到犯罪的标准,应当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亲人被拘留后家属应该这样做:
 
1、首先要做的是拿着刑事拘留通知书到看守所送些衣服和钱,满足犯罪嫌疑人一定的需求。
 
2、其次,就是与承办警官沟通,申请取保候审,不管你知不知道具体的案情,申请取保候审是权利。
 
3、对于需要赔偿损失或者退还赃款的刑事案件,家属劲量积极配合,进行偿还,争取被害人的谅解,法庭一般会减轻处罚,早出来几年或者几个月对被告人都是很好的。
 
4、为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律师,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可能判决无期以上有期徒刑的,公检法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参与辩护,这时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可以与法律援助律师沟通情况,咨询案件情况,开庭时间等。
 
到开庭的时候,最好能够过去参加庭审。不公开开庭审理,不能参加庭审。
 
委托律师,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告知其法律规定和刑事司法程序,问清楚案件情况,有没有刑讯逼供,把案件无罪或者最轻的情况与检察院法院沟通辩护,争取很好的判决。
 
委托律师不但能够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证案件公平公正的判决,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委托辩护律师,新修改的刑诉法,辩护律师的作用还是很强的,只是担心有关机关部门不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最后,在被告人被判刑之后,可以到看守所或者监狱去家属会见罪犯。一般没有上诉的案件,家属都可以在看守所会见一次罪犯。根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作为家属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不要病急乱投医,在不了解案件情况的前提下,不盲目信任熟人关系,谨防被骗子或者法律“串串”骗取财物。
 
2、尽快到看守所送些衣物、被褥及生活费,让嫌疑人知道家属已经知道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并在关心他,避免嫌疑人在看守所紧张过度或失落。
 
3、到办案单位领取拘留告知书,确定涉嫌的准确罪名,并领取与案件无关的扣押财物,如身份证件、手机、包包、银行卡等。
 
4、尽快通过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律师与医生相似,是分专业和方向的,委托民事领域或者不专业的刑事律师不仅起不到作用,还会耽误时机。
 
而专业的刑事律师可以及时会见嫌疑人,避免在侦查初期被诱供、骗供甚至刑讯逼供,能够有效地辅导嫌疑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专业的刑事律师还会与办案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案件详细信息,提出专业意见。

刑事拘留通知书上没有写拘留多久怎么办?
 
三、刑事拘留通知书上没有写拘留多久怎么办?

属于正常情况。

因为刑事拘留通知书上面不会有时间。如果涉及犯罪的话,只有经过了审判,执行完刑罚后才可以出来。

 
在我国,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十四天,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

刑事案件行为构成犯罪的,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

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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