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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家属在接到刑事拘留通知或通知书后,心情可谓是心急如焚。此时作为家属,我们绝对不能乱了阵脚,因为您的亲人还需要您的帮助,一定要把握好37天的黄金救援期。那么被刑事拘留有什么后果?被刑事拘留有记录吗?被刑事拘留有什么办法可以见到?为了帮您解答这些法律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被刑事拘留有什么后果?

一、被刑事拘留有什么后果?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会有以下几种处理结果: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3、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4、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刑事拘留要遵循以下的几个程序:

1.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应首先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是否可以用其他强制措施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2.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3.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因有碍侦查,不能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通知的,应当向检察长报告,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所谓有碍侦查,一般是指其犯罪同伙闻讯后,有逃跑,藏匿、毁灭或伪造证据可能的;犯罪同伙有待查证,而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

所谓无法通知,是指因客观原因,如地震、水灾造成交通中断,或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等等原因。

人民检察院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有不应当拘留的情况,应及时报请原决定的负责人批准释放,并制作撤销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于依法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按照规定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4.拘留的变更和解除。

变更或者解除拘留的条件有:

(1)被拘留的人超过法定期限,又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但是,变更时必须同时具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或者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即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或者“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才能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2)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人民检察院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羁押超过法定期限,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拘留措施的要求,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在3日内审查完毕。

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拘留措施的意见,经检察长批准后,通知公安机关执行;经审查认为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书面答复申诉人。

同时,侦查部门应当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本院监所检察部门。

现实当中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一帆风顺获得美好的生活,实际上有许多人所生活的环境往往具有非常多的冲突以及非常大的压力,建议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应该尽量为自己减压。

被刑事拘留有记录吗?
 
二、被刑事拘留有记录吗?

被刑事拘留不算是有犯罪记录。  

犯罪记录必须针对是经过法院审理裁判,定罪量刑的的犯罪分子。


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需要刑事拘留,但不一定批捕,因此收到刑事通知书是否严重,要按照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拘留是指行为人涉嫌犯罪,有可能被判刑坐牢,为防止嫌疑人脱逃而先将其送至看守所关押,等候审判的一种严重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处置不当,将最终产生严重不利后果。

刑事拘留有期限限制,根据不同案件情况分为10天、14天和37天三种情况。

上述期限届满后如果没有获得
取保候审或者无罪释放,嫌疑人将一直被关押至刑满释放;

在上述拘留期限内,嫌疑人或者辩护律师有权从法律角度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如果成功获得取保候审,嫌疑人将在上述拘留期限内获得释放,在外等候审判。

同时,根据司法实践,此时获得取保候审后,大部分情况下至少能获得缓刑的判决,嫌疑人将无须再进监狱服刑。

因此,被刑事拘留后,应当让嫌疑人在拘留期限内获得法律帮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为其辩护,争取取保候审的同时作进一步法律处置和辩护。

被刑事拘留有什么办法可以见到?
 
三、被刑事拘留有什么办法可以见到?

可以委托律师去会见。


找律师会见会见材料主要包括:
 
2、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4、案件委托律师费;
 
5、沟通案情,提供案件证据材料;
 
凭上述材料可以办理律师会见手续,律师进行预约然后去看守所会见。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会时转达家属的意见,但不能带信件。
 
律师会见的内容主要包括:
 
(1)转达亲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问候。
 
(2)了解并关心他们在押期间的生活情况。
 
(3)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安慰、鼓励。
 
(4)了解他们所知道的案件的最新进展。
 
(5)向其介绍案件最新进展,并根据法律和实践对案件程序将来的进展可能进行预计。
 
(6)解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咨询。

以上就是《被刑事拘留有什么后果?被刑事拘留有记录吗?》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刑事辩护律师咨询,欢迎联系法议网专业律师,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来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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