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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是不能去看守所会见的,只能委托律师去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律师会见时需提交律所函件和执业证件去看守所进行会见。那么律师会见后家属怎么操作?律师会见会坑家属吗?律师会见后多久开庭?为了帮您解答这些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律师会见后家属怎么操作?

一、律师会见后家属怎么操作?

律师会见后家属有权向委托的律师了解具体案情,与律师进行讨论下一步该怎么走。

 
要随时做好打持久战的经济、时间和思想准备。
 
刑事案件,公检法都有按部就班的处理流程,家属心里再急,也没用,只能跟着公检法的步骤走。这是国家公权力和个人私权不对等的对抗,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很高。
 
承办律师一般会与公检法及时沟通,并将案件的进展情况告诉家属及犯罪嫌疑人。

律师会见可以根据了解的情况,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律师应当根据实务经验进行初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涉嫌犯罪,涉嫌的具体罪名是否正确。

 
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作用主要有:

1.可以了解到最真实的案情。在会见犯罪嫌疑人之前,律师的了解总是建立在家属的叙述以及一些道听途说,这些情况一般不完整、不准确。因此律师会见到犯罪嫌疑人会了解到最真实、全面的信息,并依据这些事实判断罪名和案情的严重程度。

在此之前律师虽然也可以通过犯罪嫌疑人家属所提供的信息大概推断出涉嫌的罪名,但可能不准确,有些罪名还要依据案情与证据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有经验的律师会见后就能判断出罪名,也同时能判断出侦查机关所定的罪名是否准确,律师就可以决定是否提出反对的意见。

在罪名可能会有疑问或争议时,侦查机关往往会倾向于给犯罪嫌疑人定较重的罪名,而不同的罪名直接影响到量刑,因此律师在此阶段最为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通过会见了解案件对侦查机关所定的罪名提出异议与并提出法律上的依据。

2.通过会见直接给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嫌疑人一旦被刑事拘留,心理上极度紧张,也会感到孤独、无助,对法律也不了解,尤其关心的是自己何时能出去,在此情况下就可能在部分侦查办案人员的威胁、诱供下作出对自己不利的、甚至违反事实的供述。

而一旦律师会见后就会详细给犯罪嫌疑人讲解法律所规定的有关权利,这样使其心中有底,知道侦查机关哪些做法是合法的,哪些做法是不合法的,对于不合法,犯罪嫌疑人自己就可以拒绝、抵制,不会因为侦查机关违法操作而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

3.通过会见可以了解到侦查机关掌握了哪些证据并最终确定调查取证的重点。这一点很重要,是否犯罪,犯什么罪,最终是要用证据来证明的,如果没有证据任何机关也定不了罪。

经验丰富的律师通过会见,了解侦查机关问了哪些问题,嫌疑人是怎么回答的,就可以判断出侦查机关掌握了哪些证据,哪些证据没有掌握,甚至可以判断出侦查机关下一步的侦查方向与思路。

这对于律师有针对性的辩护是非常重要的,也可能决定辩护及代理的效果。新《
律师法》赋予了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而律师的调查取证要想取得效果,一定要去调查最能说明问题的、对案情最为关健的事实。而哪些是最为关健的事实,这需要通过会见才能实现。

4.向侦查机关提出法律意见书。

通过会见了解到侦查机关行为是否合法,若发现侦查机关有
刑讯逼供,有超期关押、定罪不正确,情节显著轻微等情况,即可以通过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向侦查机关提出,要求其改正,或者向有关机关反映。

在侦查阶段,因为情况复杂,侦查机关没有调查清楚,判断失误,得出了错误的结论,这都是常常会遇到的现象。而犯罪嫌疑人自己所供述的情况,侦查机关会有所怀疑。而律师通过客观、理性的陈述与分析、说理,提出中肯的意见,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5.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就是有条件的不羁押,但要接受相关机关监督和调查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分为人保和财保,一般都是财保。

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是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具有法定权利,而不象许多人所说的批准逮后者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但在实际中律师通过会见,只要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都会向侦查机关提出,或是建议家属提出。

律师会见会坑家属吗?

二、律师会见会坑家属吗?

一般不会。

请律师会见注意事项:

 
1、和律师见面后,看律师是否专做刑事案件:
 
律师和医生职业相似但又不同,相似的是律师的专业划分也一样细致,有民事的、刑事的、商事的、非诉讼的、谈判的等等,各个律师如果专做其中一块的话必定特有所长。

但是律师和医生有个很大的不同,医生是强制性划分专业,内科医生不能随便的从事外科动刀,而律师却不一样,而我国目前,大部分律师为了维持生计,往往是什么案子都做,言下之意则是并不专业化。

最为难办得是,往往这些律师表面始终声称自己为专业办理刑事案件的,让客户很难分辨。

在此小编建议您,可以通过仔细观察,是可以发现律师的专业性的,比如:和律师交流案件本身,看律师是否可以说出更多的案件分析;看律师的名片,名片是否体现“刑事辩护”,一个什么都办的律师,名片上必然不会倾向性的指明专业方向。
 
2、律师费要量力而行,但请不要只看价格而定。
 
律师收费没有一个可以参照的标准,但是律师收费高低和层次不齐是有原因在内的,主要取决于以下几点:律师的资深程度、律师的名气、律师办理此案所花费的工作量、律师近日手头案件的多少。

所以请记住,贵有贵的道理,便宜有便宜的原因,笔者就见过一名年纪较轻的律师,案子少比较空闲,但又什么案子都做,没有太多的办案经验和丰富的专业水平,他的报价低的离谱,但往往价格低,却越发没有客户找他办案。

因此,在找律师前应做个评估,即自身最多愿意花多少钱在这个事情上,然后在这个预算内,找让自己最满意的律师。
 
3、不要找打包票、拍胸脯保证的律师。
 
根据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的规定,律师受理案件时不可以用打包票、打官司包赢的方式来承办案件,这点是法律的规定。

试想,一个打包票的律师,自己都在做着违反法律的事情,说明其对法律本身就不够了解,怎么能帮你办案?更何况,法律还规定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不能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所谓风险代理,就是前期不收费,打赢收费或者前期收费,结果不好再退费,这类带有视结果而改变收费的条款。

也就是说,律师在你面前打包票的行为,不可能体现在合同中,换句话说,这个打包票只是口头的,真的没有做到根本不用受到契约约束。

而且,真的到时没有做到的话,律师要找个别的理由来证明不是自身原因并不难。
 
4、不要找帮你通关系的律师。
 
这个问题老生常谈了,小编也看过别人曾写过一篇《刑事案件到底要不要找关系?》的文章来详谈这个问题,有兴趣的可以去看一下。

可以这么说,在笔者从事刑事案件十年办案期间,遇到过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其中,大约有30%的当事人,都是托人找关系然后没有成功,有的被骗了钱财,有的没被骗钱财但是浪费了宝贵的办案时间,这类案件的结果往往是不好的,因为关键的时间浪费了,让律师没有充分时间做有效辩护。

找关系、通关系的坏处在我之前写的文章内已经详细提及,此处不赘述,作为急切希望亲属能够出来的你,望能够相信笔者所述,拒绝找关系。

律师会见后多久开庭?

三、律师会见后多久开庭?

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批捕后多长时间内开庭,但是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
 
因此,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说不准了,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立即执行逮捕,防止因执行逮捕不及时而发生社会危险性。
 
2、执行逮捕是一种法律性很强的诉讼行为,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要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宣布逮捕,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并注明时间。

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用适当的强制方法。
 
3、对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由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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