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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又称劳动争议诉讼,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它通过司法程序保证了劳动争议的最终彻底解决,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那么劳动诉讼需要多久?劳动诉讼需要律师辩护么?劳动诉讼可以要求什么赔偿?为了帮您解答这些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劳动诉讼需要多久?

一、劳动诉讼需要多久?

一般需要三个月左右。


一般来说,劳动诉讼仲裁是处理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也是劳动者维权的主要途径。
 
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以后,劳动者就可以到企业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的申请。并提交书面的申请书和相关证据。
 
仲裁委收到申请书以后,会在1个星期内通知被申请人领取受理通知书,然后仲裁委会通知双方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不好,会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案件数量按照顺序进行开庭审理。

发生劳动争议后,你先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个申请期从你递交材料到受理最长不超过5天,前提是你的申请材料符合受理规定。
 
从受理日至裁决作出之日一般在45天,最长不超过60天。而且你这个拖欠工资的情况,裁决作出当日就生效了。
 
所以全程不会超过65天,如果你这个又不属于重大的案件,如果受理的话,应该很快很快就结束了,等不到最后裁决调解了。
 
申请劳动仲裁是不需要任何费用的,如果你的申请材料符合受理规定,那么赢的几率是很大的。
 
拓展:

劳动仲裁: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诉讼需要律师辩护么?

二、劳动诉讼需要律师辩护么?

建议委托律师辩护。

劳动者打劳动方面官司需不需要找律师完全取决与劳动者本人,如果劳动者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多,有胜算的把握,是可以不请律师的;

如果劳动者的法律知识不足,建议请一个专业的律师为自己处理劳动纠纷。


1、劳动仲裁是否需要请律师还要申请人根据案情来决定。
 
2、对于争诉标的不大,法律关系清楚的,可以不请律师,多请教多问就可以解决了。
 
3、如果争诉较大、存在争议又需要调查的,请个律师为好。

劳动仲裁诉讼流程如下:

1.起诉和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审理前的准备。

正式审理之前人民法院还要做—些准备工作,比如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
 
3.开庭审理。

法庭调查时,按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言书证等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的顺序进行。

进入
法庭辩论后,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再由各方相互辩论。辩论之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依法做出判决。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劳动诉讼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三、劳动诉讼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劳动诉讼可以要求获得以下赔偿:

1、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5、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8、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9、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加班工资;
 
11、经济补偿金;
 
1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3、补交社保:不足额缴纳社保是普遍现象;
 
14、低于最低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应当补足低于部分,并向员工支付低于部分总额百分之二百的经济补偿金。
 
15、克扣、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应当全额支付员工工资,并向员工支付拖欠或者克扣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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