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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谈恋爱分手,作为女方可能会觉得自己的青春都浪费在对方身上,故想索要分手费;而男方可能为了尽快分手也会同意支付分手费,得知分手费不受法律保护后,男方可以要回已经给予的分手费吗?

分手费在现实中的情况并不少见,比如男女恋爱多年后分手,一方要求一方支付分手费赔偿青春损失;或者是婚内出轨被识破,偷偷给分手费挽回婚姻。

那么,分手费已经给了可以要回吗?

分手费目前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如若男女双方因分手费闹上法庭一般也是不会得到支持。给付分手费是双方的自愿行为,属于一方对于另一方的赠与,一般不可以索回。

但是,如果给付一方是有证据证明这分手费是被胁迫、威逼、欺诈或者并非出于个人意愿的情况下给的,可以要回。

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可以要回吗?

如果说丈夫给第三者的分手费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给付的行为没有得到妻子的同意,那么妻子是可以要求返还;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由此可见,丈夫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已经严重损害了妻子的财产权益,有违相关法律规定,其妻子有权请求法院确认您丈夫和女孩之间的赠予合同无效,并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

因索要分手费的问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涉及金额较大的通过协商无果的话,建议可求助分手费专业的律师,如有需要可在右上角查找合适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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