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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是刑法罪名中较为常见的一种刑事犯罪,强奸罪主要是指违背妇女意愿,强迫与之发生性行为的犯罪行为。那么强奸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强奸罪怎么判刑?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答。

强奸罪立案标准

一、强奸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
 
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强奸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犯罪主体年龄为十四周岁。

强奸罪怎么判刑?

二、强奸罪怎么判刑?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的强奸罪定罪处罚。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三、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对犯罪行为的反抗形式和其他表现形式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不顾一切进和剧烈的反抗;有的胆颤心惊地进行挣扎或者哀求,反抗不明显;有的则瞻前顾后,没有进行反抗,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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