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制定的目的是为规范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审查工作,《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于1990年10月6日开始颁布,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3月1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于2013年8月30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5年7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
《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的目的是为加强民事执行的强制性、规范性,依法惩戒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在走过近26个年头后,终于走到尽头,于2008年1月15日被废止,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壮大,民事主体平等观念一步步深入人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为了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特制定该条例规定,充分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一九九0年七月一日起颁布试行,共计六章第五十六条。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的条例。于2007年12月7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进而制定《消费者权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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