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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有期徒刑是我国刑罚中比较常见的两种,相信大家也都听过的,但是生活中却有很多人不知道拘役与有期徒刑之间的区别是什么?拘役和有期徒刑哪个轻?拘役和有期徒刑对下一代的影响有哪些?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做出详细的解答。

拘役与有期徒刑之间的区别

一、拘役与有期徒刑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与有期徒刑之间的区别主要包括:

 
1、适用对象不同。

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

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不同。

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

4、待遇不同。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的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5、法律后果不同。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犯一定之罪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构成
累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除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外,原则上不构成累犯。

由此可见,拘役和有期徒刑虽然都是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但是二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拘役和有期徒刑哪个轻?

二、拘役和有期徒刑哪个轻?

拘役的量刑会更轻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拘役的特点是一种短期剥夺自由刑。

拘役在执行、待遇上与有期徒刑的差别:

1.在拘留所或看守所执行;

2.就近执行;

3.可酌量发给报酬;

4.每月有1天一2天假,可回家探亲。

拘役和有期徒刑对下一代的影响

三、拘役和有期徒刑对下一代的影响有哪些?

拘役和有期徒刑对子女没有影响。对自己影响也不大,可以正常工作,只要按时到司法所报道即可。

判处了一定时间的拘役或有期徒刑,除了惩戒之外还有一层重要的功能,在于教育。

拘役是
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现在一般纳入社区矫正管理,就是到当地乡镇或者街道的司法所管理。

拘役具有以下特点: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有期徒刑具有以下特点:

 
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

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

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

因此,有期徒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是一种适用范围最广泛的刑罚方法。刑法分则中,凡是规定了法定刑的,都规定了有期徒刑。

3、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这种劳动是强制性的,体现了我国对罪犯实行劳动和教育改造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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