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往往可以发现单位并不是在入职时就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大多都是在入职后,有的不正规的单位甚至工作几年后才签,这时我们往往会疑惑应该在劳动合同上写上哪一天呢?对用人单位来说,当然希望你在上面签上入职当天的日期,这样他们就可以省去很多成本和麻烦,但该合同属于法律上的倒签合同,对劳动者而言是极其不利的。若要对劳动者有利,则应该签当天的日期,这才能通过法律的保护获得最大化的赔偿,这样的合同称之为补签合同。
1、倒签劳动合同,是不利于劳动者维护权益的行为
首先,所谓倒签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后甚至更长的时间才提出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且合同上写的是劳动者入职当天日期的一种合同。
对于倒签劳动合同,将会产生的后果如下:
(1)劳动者将会自动丧失了两倍工资赔偿的请求权。因为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倒签劳动合同后,从法律层面来看就已经成为了形式上自愿合法的劳动合同,相当于劳动者已经原谅了用人单位之前没有签合同的过错,放弃了自己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两倍工资赔偿的权利,因此可以说这样的做法虽有利于用人单位,却不利于劳动者维护权益的,是劳动者工作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应谨慎避开的雷区。
(2)对于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虽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无效,但只要双方协商一致,该劳动合同仍具有法律效力,同样是能受到法律保护的劳动合同。
因此,倒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有利于用人单位,不利于劳动者的。
2、补签劳动合同,是有利于劳动者保护自身权益的行为
其次,用人单位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个月后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且上面写的是签合同当天日期的合同即属于补签合同。
如果劳动者同意补签合同的,满足以下条件劳动者可以主张两倍工资赔偿:
1、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2、劳动者在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
3、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由于法律明确规定单位应当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入职一个月后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的行为违法,若补签合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则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劳动者,并且是至多十一个月的两倍工资赔偿。
如果劳动者不同意补签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1、单位已跟劳动者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2、劳动者入职已满一个月;
3、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最后,劳动者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工作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之后才签劳动合同的,要尽量避免写入职当天的日期,应写签合同当天的日期,这是有利于劳动者保护自身权益的行为。如果劳动者同意签订则可主张两倍工资赔偿,赔偿金额为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即使不愿意再签订也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因此,若工作后较长一段时间后用人单位才要求签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自然是签合同当天的日期会有利于自己。但实践中往往单位会坚持主张要签入职当天的日期,如果劳动者坚持主张签合同当天,导致双方产生争议的时候,劳动者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从而更好地解决劳动争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