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认罪认罚有用吗?签认罪认罚有可能取保吗?
发布时间:2022-02-16
为了减轻办案人员的压力,案件繁简分流,有效解决上述问题,节省司法资源,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增加了认罪认罚规定。那么签认罪认罚有用吗?签认罪认罚有可能取保吗?签了认罪认罚律师还能起作用吗?相信这是不少当事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签认罪认罚有用吗?
当然有用。
签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
实体上,认罪认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量刑“优惠”。
按照规定,检察机关一般应当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就可以知道相对确定的量刑幅度,如果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可以基本确定法院会在该幅度范围内判刑,提前锁定风险。
程序上,基层法院管辖的认罪认罚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
同时,认罪认罚可以作为变更强制措施和适用缓刑的有利条件。在逮捕的适用上,认罪认罚的,公安机关认为罪行较轻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不再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
对提请逮捕的,检察院认为没有社会危险性不需要逮捕的,应当不批准逮捕。
在逮捕的变更上,已经逮捕的人认罪认罚的,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审查羁押必要性,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从宽多少,从宽幅度如何确定
认罪认罚案件,应当区别认罪认罚的不同诉讼阶段、对查明案件事实的价值和意义、是否确有悔罪表现,以及罪行严重程度等,综合考量确定从宽的限度和幅度。
在刑罚评价上,主动认罪优于被动认罪,早认罪优于晚认罪,彻底认罪优于不彻底认罪,稳定认罪优于不稳定认罪。
从宽幅度,大体把握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从宽30%、审查起诉阶段从宽20%、审判阶段从宽10%的幅度。
此外,对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特别是初犯、偶犯,从宽幅度可以大一些;罪行较重、人身危险性较大的,以及累犯、再犯,从宽幅度从严把握。
二、签认罪认罚有可能取保吗?
只要满足条件,即可申请办理取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三、签了认罪认罚律师还能起作用吗?
能。
即使签了认罪认罚,律师也还可以做罪轻辩护或者无罪辩护。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一旦当事人表示认罪认罚,律师要做无罪辩护,首先要和当事人做好充分的沟通。
提前得到他的认可,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律师和当事人在庭审上的默契配合,也不能因无罪辩护让当事人失去该有的从宽机会,更要防止当事人或家属事后反咬一口,责怪律师自作主张,没有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所以,在如今的刑事政策环境下,面对有的认罪认罚案件,律师如何实现有效辩护,确实值得研究。
当事人表示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律师如何有效辩护?这其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律师如何让当事人获得更轻的判决?
当事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后,律师如何实现让当事人获得比认罪认罚时检察院量刑建议更轻的判决?
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去争取:
1、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律师可以继续促成法定或酌定的量刑情节,从而让检察院重新作出新的有利的量刑建议,或者创造出新的让法院轻判的条件。
2、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辩护人积极和检察官沟通,争取重新作出更轻的量刑建议,或在庭审中“求情式”辩护,打动法官作出更轻的判决。
3、律师基于专业的辩护,极力向检察机关提出有效的辩护意见,指出案情的事实或证据漏洞,迫使检察机关重新作出更轻的量刑建议或使法院作出更轻的有利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