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公司有什么赔偿?受了工伤公司不管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1-21
大家都知道,危险性高的工作往往引发工伤的概率会比较高,在不幸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本人或者亲属,都应当有一个明确的共识,积极治疗,再去争取相应的工伤赔偿,这样才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受了工伤公司有什么赔偿?受了工伤公司不管怎么办?受了工伤公司能开除吗?相信这是很多劳动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受了工伤公司有什么赔偿?
受了工伤公司有以下赔偿: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
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包括职工本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造成的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受了工伤公司不管怎么办?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流程如下:
1、申请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2、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开庭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将进行申请人明确请求、被申请人答辩、仲裁庭调查事实、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辩论、陈述最后意见等环节。
4、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
5、裁决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
工伤申请材料包括: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劳动仲裁的材料是:合同书、工伤认定书、厂牌、工资条等。

三、受了工伤公司能开除吗?
不能。
员工受工伤,公司是不能随便辞退员工的。
除非员工具有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形。若公司因为员工受工伤辞退的,公司需要给付补偿及赔偿。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