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官司怎么打?工伤赔偿官司需要多久?
发布时间:2020-12-28
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任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笔工伤赔偿款,如果不愿意支付的话,劳动者是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进行维权的。那么工伤赔偿官司怎么打?工伤赔偿官司需要多久?工伤赔偿官司律师费怎么算?为了帮您解答这些法律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工伤赔偿官司怎么打?
工伤赔偿打官司流程如下: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工伤认定办法》第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5、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6、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7、就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8、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对一审判决不服的,15日内提出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工伤赔偿官司需要多久?
一般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特殊情形下最长可以达到15个月。
工伤赔偿打官司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评估需要法律维权的可能性
所谓维权,是指权利被侵害时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有些人发生了工伤,单位会积极主动地配合员工申报工伤,获取赔偿,这种情形压根就无需维权;
那些需要维权的,往往都是单位不积极为员工申报工伤,不积极为员工争取赔偿,员工才需要自行维权。
从律师的执业经验来看,那些制度比较正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都比较完备的单位,积极配合员工申报工伤的可能性很大;而那些无合同、无社保的单位,积极配合员工申报工伤的可能性非常小。
原因也很简单,如果员工有社保,那么工伤赔偿主要是由国家买单,单位只是配合一下,何乐而不为;但如果员工没有社保,那么一切赔偿都要单位老板自己掏腰包,利益攸关之下,很少有单位会这样高风亮节,损己利人。
2、准备能够证明“工伤”性质的材料。
工伤包括两重含义:第一是受伤,第二是因工作原因,这两者兼备,才能构成工伤,才能获得工伤赔偿。这个道理很简单,无需多加解释。但在实践中,员工很容易证明自己受伤,却不容易证明自己受伤是“因工作原因”,而这也构成了员工工伤维权的首要障碍。
很多人向我咨询工伤问题,我经常会问“你有没有什么证据证明自己受伤属于工伤?”
员工回答说:“我有医院病历,有住院记录,有拍的X光片,等等等等。”
这里,员工就显然混淆了一个概念。所有这些医疗资料,能够证明你确实于某年某月某日受伤了,却不能证明你受伤是否“因工作原因”。所以它们不是工伤的证据,至少不是充分证据。
律师建议:发生工伤后,应及时报警,打120叫救护车。120医疗急救是有记录的,对事发状况有一定的证据保存作用,有利于认定工伤。另外,应及时联系事发时在场人员,请其出具证词,证明受工伤的事实。
3、保存医疗资料。
工伤和一般的受伤不同,员工要获得赔偿,需要先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然后做工伤伤残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而无论是申报工伤也好,做伤残鉴定也好,医疗资料都是必不可少的材料。
律师发现很多人受伤后,由于一切医疗、住院手续都是单位代为办理,导致医疗资料也都掌握在单位手中。这样一来,如果单位不愿配合员工申报工伤,往往就会采取私藏、扣留医疗资料的方式,让员工自己没办法去申报工伤。
律师建议:发生工伤后,所有的医疗资料应尽可能掌握在自己手中。如果单位表示要为员工申报工伤,需要提交资料,则员工可以将复印件交给单位,原件要保留在自己手中。
如果劳动部门要求查看原件,员工应自己携带原件到劳动部门,不宜通过单位转手,避免发生材料遗失等问题,导致日后工伤无法申报。
4、搜集保存劳动关系的证据。
很多人在工伤维权时遇到的一个很大障碍,是“如何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因为要申报工伤,首先第一项就要证明自己是这个单位的员工。
但很多需要维权的劳动者,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虽然签订了,但都保存在单位,自己手里没有,这种情况就很麻烦。
由于劳动部门受理工伤申报,往往只看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合同,即便员工提供其他证据,比如说厂牌厂服、工资清单、考勤卡之类,也是没法直接申报工伤的。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就不得不先去和单位打一场官司,确定“受伤员工与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个事实,然后拿着裁决书、判决书顶替劳动合同,才能去申报工伤。
这样无疑会给工伤员工的维权增加很多人力物力的成本,也会大大拖长获得工伤赔偿的时间。
律师建议:发生工伤后,应保存自己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应想办法与单位补签一份。如果实在无法获得劳动合同,则应当尽量搜集各种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为“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做准备。
5、抓紧时间申报工伤。
法律规定,工伤发生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单位应当申报工伤;如果单位不肯在一个月之内申报,员工应该在一年内申报工伤。
如果超出这个期限,在实践中往往视为员工自己放弃了工伤赔偿的要求。需要格外强调的是,这个“一个月”、“一年”期限,指的是从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而不是治疗完毕后一年。
律师建议: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催促单位为自己申报工伤;如果单位在一个月之内还没有申报,或者态度含糊,则员工就应该做好“维权”的准备了。
6、积极协商。
工伤维权的程序相对较为复杂,时间也比较长。很多员工都问过我一个同样的问题:“律师,我受工伤了,单位不肯赔偿,我想维权,大概要多久?”对于这个问题,我的回答往往是:“具体的时间没法预计,但如果单位处心积虑要故意拖延时间的话,最多有可能拖个一两年。”
很多员工被这个时间吓到,不理解为什么需要这么久。于是我告诉他:要先申报工伤,然后做伤残鉴定,然后才能要求赔偿;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在申报工伤之前,还要先打确定劳动关系的官司——这里的每一个步骤,单位都有可能不断地起诉、上诉、申请复议、申请重新鉴定,等等。
用各种办法拖延时间,所以在“单位处心积虑拖时间”的情况下,一两年是完全有可能的。实际上,很多单位也都会通过这种拖延时间的方式,逼迫员工让步。
律师建议:作为弱势群体的打工者,发生工伤后,往往都希望尽早获得赔偿。我所代理的工伤赔偿案件,大部分也都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在诉讼中途甚至之前就了结。工伤发生后,通过劳动部门、律师,积极地协商调解,是有利于问题早日解决的。
7、尽快维权。
协商这种事情,需要你情我愿,双方都同意。有些时候,单位和员工之间的意见分歧比较大,怎么都谈不拢,怎么都协商不了。这种情况下,员工不能再犹豫,应立刻采用法律手段维权。
很多时候,单位和员工自行协商谈不成,但在员工一纸诉状把单位告上法庭,摆出“依法维权”的姿态后,在法官、仲裁员的主持之下,向用人单位释明法律,告诫法律风险,往往又能够达成调解,这也可以算是一种“以打促和”、“以战争求和平”的方式。
三、工伤赔偿官司律师费怎么算?
工伤律师收费标准如下:
1、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2、二审阶段
(1)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影响律师收费的因素有:
1.耗费的工作时间;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