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责任事故罪怎么判?重大责任事故罪可以免于起诉不?
发布时间:2020-12-25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近年来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行为,不仅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国家和群众财产的重大损失,严重地阻碍了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和发展,直接危害到社会的稳定。那么重大责任事故罪怎么判?重大责任事故罪可以免于起诉不?重大责任事故罪能取保吗?相信这是很多当事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怎么判?
重大责任事故罪量刑基准:
1、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下列情形,属于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下列情形属于情节特别恶劣,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3、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可以免于起诉不?
1.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或应当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法定不起诉是法律规定的应当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73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里规定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是指人民检察院遇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只能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没有自由裁量的余地。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不起诉有以下七种情形: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7)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
以上七种情形,有的没有犯罪事实,有的不认为是犯罪,有的是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无法追究刑事责任,都不具备起诉的法定条件。
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对予具有上述七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法定不起诉不同于酌定不起诉的重要特征。
2.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这一规定,酌定不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刑律,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已经构成犯罪。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是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
依照刑法规定免除刑罚的情形主要是指: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在确认犯罪嫌疑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时,还必须在其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条件下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动机和目的、手段、危害后果等情节以及一贯表现进行综合考虑,在确实认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更为有利时,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
存疑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的精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因此,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对于事实仍未查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1)据以定案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而无法排除的。
人民检察院根据上述情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如果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明案件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
对于存疑不起诉应当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存疑不起诉的规定,彻底杜绝久侦不决、久押不放的现象,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4.附条件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的规定,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
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6个月以上1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4)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175条、第176条的规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1)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重大责任事故罪能取保吗?
满足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60条、第65条、第75条的规定,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
(5)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尚不能结案的;
(6)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7)移送起广播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以上七个条件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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