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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给赡养费,父母生活困难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8-11-01

                                                         
法律上规定,子女对父母需负担赡养义务。但是,现在许多人成家后,跟父母分开过日子,慢慢地就忽略了履行赡养义务。或者有多个兄弟姐妹的,各自推脱不负担赡养义务。如果这时候的父母已经没有劳动能力,在没有任何收入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父母生活困难。

  实践中,子女不给赡养费并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将其列为共同被告到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如果因赡养费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的,符合先于执行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于执行。

  因为出现下列情况的属于先于执行的受案范围: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4、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

  5、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6、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7、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社会救助资金的;

  8、不利己返还款项,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不过,子女不给赡养费导致父母生活困难,法院审判时可以先予执行处理。但是有多个兄弟姐妹的,还要注意计算赡养费。如果有多个兄弟姐妹,并且家庭经济状况不同的,那么可能会产生更多纠纷。多方实在协商不下的,建议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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