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中可以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10-28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强奸罪罪犯为了获得法院的轻判,都会主动要求赔偿受害者一定的金钱,请受害者写一份谅解书,让自己能够在法院判刑中不会过重。那么强奸罪中可以赔偿的范围有哪些?强奸罪是否能调解不用判刑?今天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进行解答。
一、强奸罪中可以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在犯了强奸罪了之后需要进行坐牢,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对受害者的身体造成了损害的话也需要进行赔偿,而具体赔偿多少就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确定。
对于民事赔偿,这类案件的民事赔偿,有的会很高有的会很低。
小编见过的新闻最低的只有判决赔偿5000左右的,但是影响其高与低的因素,主要是从犯罪嫌疑人 所犯罪行的社会影响恶劣与否、社会危害性大与否、对当事人正常的生活,精神健康的影响程度等方面进行考量,如果所有或者很多因素都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支持高一些的赔偿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百六十三条 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强奸罪是否能调解不用判刑?
不可以的。强奸罪属于刑法定罪范畴,根据案情和受害者权益被侵害的程度来量刑。刑法是容不得以调解方式轻描淡写化的。
积极悔罪,多补偿受害方,坦白交代,态度诚恳,争取宽大处理,配合改造,狱中好好表现,争取减刑才是好出路。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使用捆绑、捂住嘴、脖子等残忍的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在强奸过程中肆意强奸妇女;多次长期强奸妇女;强奸精神病患者、重度痴呆患者、孕妇、患病妇女等。
(二)被强奸的妇女多的,可以多次强奸,也可以一次强奸。很多人指的是三个人以上。
(三)当众强奸妇女的。它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和剧院来来往往的人较多的地方。
(四)两人以上轮奸的。指两个以上的男子在同一短时间内,根据共同的强奸意图,依次强奸同一女子的行为。
(五)造成受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前或者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者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受害人受重伤,或者治疗后立即死亡或者无效死亡。
以暴力手段故意杀害尸体后又通奸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情节严重的,以通奸尸体论处。
因报复、扑灭、逃跑而强奸妇女,致人伤亡的,处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受害人因强奸导致精神障碍、自杀或婚姻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