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怎样定性?强奸未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9-04
强奸未遂行为是构成强奸罪的要素之一,虽然没有完成强奸结果,但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强奸未遂也按强奸罪处理,那么强奸未遂怎样定性?强奸未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做出相关解答。
一、强奸未遂怎样定性?
强奸未遂, 是指行为人基于强行奸淫的目的,已经着手实施强奸行为。
强奸未遂表现为用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违背妇女意志, 强行要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先前行为, 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而未得逞的行为。
强奸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
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
对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强奸未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强奸未遂的量刑按照刑法强奸罪的判罚标准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强奸未遂可以取保吗?
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
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