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有些残疾人却利用生理上的缺陷为掩护,进行盗窃、诈骗、贩毒等一系列犯罪活动。那么残疾人犯罪会怎么处理?残疾人犯罪可以从轻处罚吗?下面就由法议网小编为您做出详细的解答。
一、残疾人犯罪会怎么处理?
残疾人犯罪,除了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外,应依照法律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不会因为是残疾人而不进行处理的。
对于聋哑人、盲人犯罪,原则上即大多数情况下要予以从宽处罚;
只是对于极少数知识和智力水平不低于正常人、犯罪时具备完全责任能力的犯罪聋哑人、盲人(多为成年后的聋哑人和盲人),才可以考虑不予以从宽处罚;
对于不但责任能力完备,而且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非常严重的聋哑人、盲人犯罪分子,应坚决不从宽处罚。
对应予从宽处罚的聋哑人、盲人犯罪案件,主要应当根据行为人犯罪时责任能力的减弱程度,并同时考察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来具体决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以及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幅度。
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19条的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残疾人犯罪的审判中,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保障残疾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在量刑时,注重依照其在犯罪团伙中的地位、作用、涉及犯罪的数额、社会危害后果及事后认罪态度等情节,依法分别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大限度挽救一般失足的残疾人,使他们重新走上新生。
二、残疾人犯罪可以从轻处罚吗?
按照刑法的规定,只有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其他残疾人犯罪与其他人犯罪是一样的,不构成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法定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