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官司胜诉后,并不意味就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因对方没有钱、转移财产等原因,没有按照履行判决书支付赔偿金额的现象非常普遍。这情况下,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尽可能受偿。
申请强制执行
当官司胜诉后,若对方无钱或无偿还能力的,甚至转移财产的,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可凭已生效判决书、仲裁文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方式,尽可能获得赔偿。
一般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如法院判决书。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如公证书的公证书。
5、填写申请执行表。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通常是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房屋情况、车辆情况、存款情况等。
若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穷尽查询手段后,确实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在法院中止执行后,受害人或受害人又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何时发现财产线索的,就何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直到完全受偿时止。
需要注意的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时限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2两年,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若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超过法定期限未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将不予保护,也就是不能对被申请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了。
所以在附带民事诉讼胜诉后,发现对方没有按时支付赔偿金额的,及早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使无法受偿,可以将追偿的权利固定下来,什么时候发现对方有钱了,就什么时候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