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议网丨律师咨询_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主页 > 晏华明 > 律师文集 > 律师随拍 >
网上删帖也会构成犯罪?
发布时间:2019-07-30


视频内容:

大家好,我是法议网本期特邀嘉宾晏华明律师,今天给大家介绍律师随拍的主要内容是《网上删帖也会构成犯罪?》。

近日,浙江温州某法院宣判了一起非法经营案件,被告人张某通过网络有偿的方式提供了删帖的服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找张某删帖的大部分人,都是为了商业竞争,消除竞争对手在网络上发布的恶意评论,法院认为张某违反了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的服务,其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予处罚。


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快速咨询律师,获得针对性回复

免费法律咨询
  • 532 人当前律师在线
  • 1720 条今日律师解答
相关阅读
推荐律师
法律需求导航
上一篇:微信抢红包抢出犯罪?
下一篇:蔬菜大棚种罂粟获刑五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