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及立案标准
发布时间:2019-05-31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那么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及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寻衅滋事罪可以取保吗?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做出详细的解答。
一、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损坏社会次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一)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
纠集别人屡次实施前款行为,严峻损坏社会次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能够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寻衅滋事罪予以立案追诉: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寻衅滋事罪予以立案追诉:
1、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寻衅滋事罪予以立案追诉:
1、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2、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三、寻衅滋事罪可以取保吗?
一般寻衅滋事罪如果判刑不是在3年以上,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