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严重吗?一般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19-05-14
寻衅滋事行为其实就是故意挑起摩擦和矛盾,进而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那么寻衅滋事严重吗?一般寻衅滋事怎么处理?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进行解答。
一、寻衅滋事严重吗?
寻衅滋事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与对他人所造成的损害程度轻重来决定。如果所造成的损害程度较轻则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对于特别严重的行为同样会以刑事犯罪的形式进行处罚。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寻衅滋事行为的方式和手段。
寻衅滋事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寻衅滋事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
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寻衅滋事行为的时间和地点。
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寻衅滋事行为人的一贯表现。
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应有以下几要素:
(1)殴打他人手段恶劣、残忍的;
(2)使用凶器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既包括多次殴打同一人,也包括多次殴打不同的人;
(4)因随意打人受过治安处罚一次,再次随意殴人的;
(5)一次殴打多人的;
(6)殴打弱势群体的;
(7)殴打他人,致人轻伤的;
(8)随意殴打他人,致被殴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9)打人取乐,有侮辱情节的;
(10)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群众心理严重不安等恶劣影响的,或在群众性聚会期间殴人,或在公共场所殴人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等。
二、一般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一般寻衅滋事公安机关会给予罚款或刑拘判刑的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条文明确规定,寻衅滋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条文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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