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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
发布时间:2024-09-02

        离婚房产分割是离婚诉讼中的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房产分割的原则和具体操作方法有多种情形,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分割情形和处理原则: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离婚房产分割

一、婚前购买房产

1. 婚前一方全额出资:如果房屋是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通常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屋性质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时会考虑出资比例。

2. 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如果房屋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屋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登记方个人债务,另一方可获得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的补偿。

3.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出资性质(借贷、赠与或共同出资)。一般认为是共同出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4. 父母出资:如果房屋是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通常认定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房屋为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房屋为共同财产。

二、婚后购买房产

1. 一方出资: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全额出资且登记在该方名下,房屋为个人财产。但实践中,婚内财产混同的情况较多,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夫妻共同出资: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3. 父母出资:婚后父母出资购房,需根据是否有明确约定来判断。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特殊情况

1. 登记在子女名下:如果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需考察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是代名登记,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赠与,房屋为子女财产。

2. 房屋增值部分:离婚时,房屋的增值部分也需进行分割,通常根据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进行补偿。

四、司法实践中的处理原则

1.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会优先考虑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2. 竞价、评估后补偿或拍卖、变卖:对于无法达成协议的房产,法院可能会通过竞价、评估后进行补偿,或通过拍卖、变卖的方式处理。

3. 出资比例:在分割房产时,法院会考虑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公平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综上所述,离婚房产分割涉及多种情形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具体处理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以上就是《离婚房产分割》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离婚房产分割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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