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职责涵盖了从侦查阶段到审判阶段的各个环节。以下是刑事辩护律师职责的详细总结: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1. 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辩护律师的首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
2. 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办理取保候审等。
3. 审查起诉阶段的职责:
除上述侦查阶段的工作外,辩护律师还可以复制与案件相关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并向犯罪嫌疑人释明认罪认罚从宽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等法律帮助。
4. 审判阶段的职责:
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可以复制与案件相关的其他材料,包括被告人口供和其他证据材料,出席法庭审理,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1. 阅卷权: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并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2. 收集证据: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3.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辩护律师可以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并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4. 法庭审理中的职责: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5. 上诉权: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1. 试点工作的背景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司法保障,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确保每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能在刑事诉讼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 试点工作的具体措施:
- 扩大通知辩护范围:对于审判阶段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由人民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保障律师辩护权: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辩护律师会见、阅卷等诉讼权利,为辩护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
- 完善值班律师派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为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必要办公场所和设施,确保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全覆盖。
3. 解决律师资源和经费保障问题:
- 律师资源调配: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机制,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等到律师资源严重不足的地区服务。
- 经费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增加法律援助办案经费,动态调整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切实保障办案工作需要。
4. 强化指导监督: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工作部门牵头做好试点工作,统筹调配律师资源,组织引导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加强律师权利保障和执业监管。
通过以上措施,刑事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和强化,确保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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