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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主要分为民事拘留、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三种。如果行为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是可能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如果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会被刑事拘留。那么拘留后多久判刑?拘留后判刑几率大吗?拘留判刑会通知家属吗?相信这是很多当事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拘留后多久判刑?

一、拘留后多久判刑?

 
一般是六个月左右判刑。
 
如果情节轻微,也有一个月就判的,情节严重的,一年半载没有判的。
 
家属如果想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建议考虑委托刑事律师介入辩护。

(一)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逮捕、侦查: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
 
(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二十八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审查起诉: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四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四)法院一审: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不包括补充侦查和改变管辖)
 
第一百六十四条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第一百六十五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一百六十六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五)法院二审:一般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是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因此一般是6-7个月左右,最长近16个月(也许更长)。

拘留后判刑几率大吗?

二、拘留后判刑几率大吗?

判刑几率大小主要看警方掌握的证据。

从理论上讲,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判刑。但刑拘了,至少证明警方已经初步掌握犯罪的事实及证据。是否构成诈骗,要看是否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去会见你家人。


刑事拘留后的结果如下: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或者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4、撤消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拘留判刑会通知家属吗?

三、拘留判刑会通知家属吗?

一般情况下拘留会通知家人。

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0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

被处罚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
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08条规定: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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