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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那么故意毁坏财物罪金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故意毁坏财物罪金额认定标准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金额认定标准

正常情况下故意毁坏财物犯罪都是根据犯罪数额进行量刑的,对于行为人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如果没有达到法定数额,会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如果达到定罪数额,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规定了“最低门槛”即5000元,但是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作出统一的明确规定。各地地方法院、检察院作出了一些相应的规定。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毁坏重要财物或者物品的;
 
(2)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3)毁坏财物后嫁祸于人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多次毁坏公私财物的;
 
(2)给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的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追诉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毁坏财物罪审判数额标准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量刑
 
(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由此看来如果故意破坏,一旦被发现就会受到严重的惩罚。所以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都要记住不要去破坏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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