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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那么医疗纠纷可以风险代理吗?医疗纠纷风险代理律师费是多少?医疗纠纷类型包括哪些?为了帮您解答这些法律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医疗纠纷可以风险代理吗?

一、医疗纠纷可以风险代理吗?

可以。

医疗纠纷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医疗纠纷风险代理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必须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即律师事务所首先应当向委托人告知律师收取代理费的政府指导价,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委托人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才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也就是说,是否实行风险代理应由委托人自行选择、决定;律师事务所不能为获取高额回报,而对委托人有所隐瞒。
 
2、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不得超过一定的金额,即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超标收取风险代理费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风险代理费一般是按当事人最终通过代理人的代理活动实现的标的额收取的,该标的额来源于其他当事人,收取过高的风险代理费实际上是一种“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行为。

前述案例中,某律师事务所请求支付高额代理费用之所以未获全部支持,原因之一就在于其把抚养费亦算入了风险代理收费的标的额范围,而实际上对于抚养费是禁止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分别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上面没有规定医疗纠纷案件不能风险代理。

医疗纠纷风险代理律师费

二、医疗纠纷风险代理律师费是多少?

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医疗纠纷风险代理分为部分风险代理和全风险代理

部分风险代理:前期支付一定基本律师费用后,再根据结果按比例支付律师费,此比例低于上述全风险代理。

全部风险代理: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律师协商确定,一般根据案件结果按比例收费,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

医疗纠纷风险代理与传统的代理制度相比,主要有以下区别:

1、风险代理的对象多是疑难复杂,特别是执行难度比较大的案件,否则委托人不会同意风险代理。

2、代理结果与律师报酬及投资回收密切联系,即律师不仅要承担收不到代理费的风险,还要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这促使办案律师不得不加强责任心。

3、约定的收费比例比较高,对律师的吸引力比较大。

4、委托人对承办律师的信任度高,律师对案件实体权益的处分权限比较大。


影响律师收费的因素有: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医疗纠纷类型包括哪些?

三、医疗纠纷类型包括哪些?

医疗纠纷类型主要包括:


1、误解性医疗纠纷

因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认知及专业知识局限,或医务人员的解释态度等导致他们认为该医疗后果并非政党后果,而发生的纠纷,此种情况下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并无过失。

2、诊疗护理过程所致的医疗纠纷

这类纠纷是医患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类。是由于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和护理时出现不良后果而与医方为其产生的原因、性质、因果关系等问题的认识产生的分歧或争议。

3、因输血导致异常反应与感染纠纷

患者在输血治疗过程中,因对输血血液的血型、品质的检查存在的缺陷,或对患者输血后出现的反应和症状未给予及时的观察与处理,导致患者出现输血反应并发症的产生的医疗纠纷。

4、医用产品质量缺陷损害纠纷

因使用的医疗器械和医用卫生材料的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致使求医人员健康受损产生的纠纷。

5、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损害纠纷

因预防免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出现过失,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功能障碍或其他非必要的损害而引起的纠纷。

6、医院内感染纠纷

患者在住院期间,因医院环境和医疗行为所引起的细菌、病毒等生物性感染。包括内源性感染和外源性感染两类。前者指来自患者机体内部,因长期受肿瘤等疾病影响使患者自身抵抗力下降引起的;后者由于非患者病体原因引起的。

7、医疗美容损害引起的纠纷

另外,医疗纠纷还包括因医疗服务合同中的先合同义务、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如先知、保密义务引起的其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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