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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由谁进行申请宣告?
发布时间:2018-11-01

                                                
现实中部分欠发达地区由于法律意识浅薄,导致有些情况下男女双方结婚可能是无效婚姻。事后才发现而不知如何处理婚姻关系,而且无效婚姻还会产生很多问题。此时谁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呢?

婚姻无效是可以到当地法院申请宣告的,不过在申请之前,要确定男女双方的婚姻是无效才行。

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

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均属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都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主要是表兄弟姐妹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4、未到法定婚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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