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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不正当竞争可以起诉吗?
发布时间:2019-11-15

问题一: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答:法议网律师来告诉你,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


1、混淆行为  

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限制竞争行为

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3、商业贿赂  

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4、虚假宣传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5、侵犯商业秘密 

第十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6、倾销

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不正当竞争可以起诉吗?

问题二:不正当竞争可以起诉吗?

答:法议网律师认为可以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不正当竞争案件一般是由中级人民法院关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
 
另外,由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属于侵权纠纷,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地域管辖上,这类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如果确实无法独立操作实务工作,如撰写起诉状或答辩状、取证、制作证据目录和证明内容,书写法庭辩论意见书等工作,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通过律师提供的专项法律服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2款)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


以上就是所有问题的全部回答,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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