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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输了要给对方律师费吗?
发布时间:2019-10-24

众所周知打官司是需要交纳一定费用的,也就是诉讼费。碰到纠纷与他人打官司,有胜诉也有败诉的可能,那么打官司输了要给对方律师费吗?打官司输了要承担什么费用?下面法议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看完后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打官司输了要给对方律师费吗?

一、打官司输了要给对方律师费吗?

打官司(进入诉讼程序)的律师费,一般是聘请方自行承担原则,败诉方不承担对方主张权益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

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2.
法律援助案件;

3.著作权侵权案件;

4.商标权侵权案件;

5.专利侵权案件;

6.反不正当竞争案件;

7.
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

8.担保权诉讼案件;

9.仲裁案件。

(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打官司输了要承担什么费用?

二、打官司输了要承担什么费用?

原告预交的诉讼费应由被告承担。


打官司输了律师费按照以下情况计算:
 
1、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
 
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若未对律师费承担的事宜进行合同约定的话,通常情况下,都是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全部律师费用。
 
2、双方当事人有约定
 
在一些合同纠纷中,若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的话,大多数法院会认定合同的效力,并结合案件性质,法官使用自由裁量权,酌情支持其中的合理部分。

而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要求主张律师费的一方当事人出具律师委托代理合同及发票等证据,证明律师费用的实际发生数额,最终确定聘请律师所花费的合理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以上就是《打官司输了要给对方律师费吗?》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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