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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辩护词
发布时间:2019-08-02

非法拘禁罪辩护词是怎样的?非法拘禁罪辩护词书写注意事项有哪些?非法拘禁罪辩护要点有哪些?为了帮您解答这些疑惑,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非法拘禁罪辩护词的相关范本,希望阅读完之后能够帮助到您!

什么是诈骗罪辩护词?
一、什么是
非法拘禁罪辩护词?

非法拘禁罪辩护词,是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其中辩护理由为“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


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

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

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诈骗罪辩护词范本

二、非法拘禁罪辩护词范本

                                                                 非法拘禁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之规定,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王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王某的一审辩护人,依法参加本案的诉讼,出席今天的庭审,为被告人王某依法辩护。出庭前,我仔细研究了人民检察院萧检刑诉(2006)685 号起诉书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多次会见了被告人王某,今天又认真参加了庭审活动,特别是刚才听取了法庭对事实的调查,至此,辩护人对本案有了一个充分的了解。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构成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但从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辩护人依据国家法律赋予的权责,提出以下几点辩护意见,请法庭在对被告人王某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一)被告人王某在本案中起到的只是一个消极看管的作用,应属于从犯
 
被告人王某原本是到萧山看望自己打工的妻子的,由于老乡关系而被本案的另一被告打电话叫到商业城休闲山庄 8639号房间,一念之差中途加入到非法拘禁他人的行列当中。这一点,检察院的起诉书已经予以确定。从本案已经证明的事实来看,王某既不是这起非法拘禁案的领导者,也不是拘禁产生后相关财务的索要者。他只是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被叫到商业城休闲山庄8639号房间,他事先并不知道有非法拘禁的事实,只是在后来发现有两个人被本案另一被告拘禁讨要债务的事实后,由于碍于老乡面子,不便离开,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参加了进去。
 
(二) 被告人王某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小,造成的后果较轻微
 
王某在这次非法拘禁案中,既没有参加将本案两被害人从萧山区交通大厦2楼的网吧强行挟持到萧山区商业城休闲山庄8639号房间的行动,也没有向被害人家属索要财务的行为。其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也不大。虽然由于群体行为对本案被害人汤森荣造成了轻微伤,但毕竟没有发生严重的法律后果。
 
(三)王某系初犯、偶犯
 
被告人王某在此次案件发生之前,一直是本本分分、老实巴交的在家务工,也不曾做过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本次犯罪是由于他本人文化程度很低,只有小学文化,对什么是犯罪认识不清,对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够,法律意识淡薄,又一时冲动为逞兄弟义气无知的加入到此罪案当中,结果却触犯刑律铸成大错。应该说,王某的犯罪是有别与那些累犯、惯犯的。希望法庭在量刑时对被告人王某从轻处罚,也给予其从新做人的机会。
 
(四)认罪、悔罪态度好
 
通过刚才的庭审,我们可以看出,被告人对自己的罪行已经深感后悔。同时,从被告人认罪交待的态度中,也能充分反映出这一点。对被告人王某这种坦白交待的认罪态度,辩护人请求法庭能予以注意。
 
综上所述,辩护人请求合仪庭在对被告人王某量刑时,能够考虑上述情节,本着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立法精神,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根据我国《刑法》第 72条的规定对被告人王某从轻处罚,适用缓刑,让其在社会上接受改造。相信王建一定会吸取这次沉痛的教训,改过自新,痛改前非。
 
审判长、审判员我的辩护意见暂时到此,谢谢!
 
辩护人:XXX
 
XX年XX月XX日
诈骗罪辩护词书写注意事项

三、非法拘禁罪辩护词书写注意事项有哪些?

非法拘禁罪辩护词书写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2、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3、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处罚的理由。
 
4、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5、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以上就是《非法拘禁罪辩护词》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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