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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如何快速离婚?
发布时间:2019-07-09

问题一:涉外婚姻如何快速离婚?

答:法议网律师来告诉你,涉外婚姻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你们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协议离婚,另外一种是向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其中快速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办理,诉讼离婚则可以单方面起诉,如果另一方拒不出庭应诉,法院可缺席判决。


协议离婚登记的前提条件是:
 
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且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当地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离婚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
 
协议根据2003年10月1日生效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涉外婚姻如何快速离婚?涉外婚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问题二:涉外婚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答:在司法实践中,涉外婚姻离婚时往往涉及到以下两个方面:

1、涉外离婚的
财产分割
 
由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因此,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例如: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有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中国境内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

如果涉及到房产纠纷的话可以去房地产登记部门查询有关这两处房产的确切资料。有关不动产的登记资料,应该都是公开的,可以供人查询的,但具体如何查阅,各国规定不尽一致。必要的话,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办理查询事宜;
 
在取得相关房地产的登记资料以后,还必须把这些资料送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以后再把经公证的资料送到中国大使馆进行认证,经过这些程序后,这些资料就能作为有效证据提交法院。有了这些证据,就能够证明那两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合理的分割。
 
2、涉外离婚的子女抚养
 
中国法律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

按照我国《
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以上就是所有问题的全部回答,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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