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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黑钱有必要请律师吗?洗黑钱能不能取保?
发布时间:2022-12-29

洗钱是通过某些手段,将违法途径得来的钱财合法化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其目的在于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具有巨大破坏性。那么洗黑钱有必要请律师吗?洗黑钱能不能取保?洗黑钱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为了帮您解答这些法律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洗黑钱有必要请律师吗?

一、洗黑钱有必要请律师吗?

有必要。

因为涉嫌洗钱行为是比较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刑拘。

刑拘之后会发通知书,并且24小时内送进看守所,这个时候应当第一时间请律师会见安抚当事人,做刑事反侦查培训,询问案情并与家属沟通。

所以请律师作用还是很大的。

同时律师可以在案件的后期阅卷过程中也可以做出不起诉和取保候审的意见。

通常律师在介入洗黑钱案件后,会首先着手以下关乎犯罪嫌疑人切身利益的事项:

1、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其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搜集证据,准备变更强制措施的相关申请材料。

2、约见法官,查阅复制指控案卷材料。

3、就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与被告人交换意见并告知被告人审理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4、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无罪或罪轻辩护,尽最大努力争取法官对辩护观点的认同。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洗黑钱能不能取保?

二、洗黑钱能不能取保?

满足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关键看案情轻重以及当事人的个人情况,由侦查机关根据侦查的需要而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洗黑钱认定标准

 
三、洗黑钱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认定洗黑钱,重在认定洗钱行为,具体来说:

(1)提供资金帐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认定洗黑钱,主观上要求明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
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1)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2)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3)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4)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5)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6)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7)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洗黑钱的特征

1、洗黑钱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2、提供资金帐户:是指为犯罪人开设银行资金账户或者将现有的银行资金账户提供给犯罪人使用。

3、协助将财产转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既包括将实物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也包括将现金转换为金融票据或者将金融票据转换成现金等。
 
4、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指其他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性质与来源的一切方法,如将犯罪所得投资于某种行业,用犯罪所得购买不动产等等。

6、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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