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是滥用职权罪,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立即预约法律咨询
滥用职权是什么罪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8 月04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版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首先,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展于滥用职权。其次,行为人或者是以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实施职务行为;在出于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的情况下,即使从行为的方法上看没有超越职权,也属于滥用职权。最后,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了职务行为的宗旨,或者说与其职务行为的宗旨相悖。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二是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三是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四是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
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时,才构成犯罪。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
根据l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p#分页标题#e#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构成本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是指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否则,一般不构成滥用职权罪,而是属于一般工作上的错误问题的,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从司法实践来看,对危害结果持间接故意的情况比较多见。至于行为人是为了自己的利e68a84e799bee5baa631333233656531益滥用职权,还是为了他人利益滥用职权,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一、认定
(一)根据本条规定,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滥用职权,完全是在具体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不能为了给行为人开脱罪责,而扩大行为人的具体的职权范围;也不能以属于官僚主义为由开脱行为人的罪责,官僚主义不是法律用语,但官僚主义行为中包括了滥用职权的行为,因而包括了犯罪行为。成立滥用职权罪,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对作为本罪构成要件的“重大损失”,不能单纯理解为有形的损失,而应包括无形的损失。
(二)本条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属于普通法条,此外,本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的滥用职权的犯罪即特别法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触犯特别法条时,也可能同时触犯本条的普通法条。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照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认定犯罪,即认定为特别法条规定的犯罪,而不认定为本罪。例如,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是滥用职权的行为,但由于本法第407条将其规定为独立犯罪,故对该行为适用本法第407条,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 #p#分页标题#e#
(三)行为人接受他人的贿赂后又滥用职权给他人谋取利益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同时触犯本罪与受贿罪。这时,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只不过是受贿得以实现的条件,因此,只要能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的行为不再具有独立的意义,对之应以受贿罪从重论处。如果收受的贿烙不大不能构成受贿罪的,则应依本罪治罪,而不能不以犯罪论处,从而轻纵犯罪。
(四)行为人利用职权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从本质上讲亦具有滥用职权的性质,如果因其贪污行为又致使其他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同时触犯本罪与贪污罪,属想象竞合,对之宜择一重罪以后者等处罚。
二、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徇私舞弊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请问 滥用职权罪 的概念???
一、滥用职权要看什么原因,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会构成不同的罪名。也有滥用职权罪。
二、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
根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据《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般认为,滥用职权是结果犯,而危害结果是说明犯罪客观方面的事实情况,是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重大损失”是滥用职权罪的客观要件之一,也是区分滥用职权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而如何认定刑法意义上的重大损失也成为办理渎职犯罪的关键问题所在。在量刑方面,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p#分页标题#e#
是滥用职权罪,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根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据《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般认为,滥用职权是结果犯,而危害结果是说明犯罪客观方面的事实情况,是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重大损失”是滥用职权罪的客观要件之一,也是区分滥用职权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而如何认定刑法意义上的重大损失也成为办理渎职犯罪的关键问题所在。在量刑方面,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
- 本文分类:滥用职权罪
- 本文标签:
- 浏览次数:517 次浏览
- 发布日期:2020-04-15
- 上一篇 > 打官司律师哪个好?打官司律师的费用是多少?
- 下一篇 > 找律师打官司怎么收费?找律师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法律如何界定?
本文将详细分析中国刑法中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帮助读者了解盗窃行为如何被法律定义,以及判决的从轻、从重的标准是什么。
-
在拼多多开店压金取不回来,法律是怎么说?如何维权?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在拼多多平台开店遇到压金取不回问题时,行为者应当如何遵循法律规定,以及如何合理运用法律工具进行权益维护。
-
2024年彩礼纠纷:问题在哪?解决之道又是什么?
随着时代的变迁,彩礼的传统意义和法律地位不断受到挑战。2024年,彩礼纠纷案件频发,引发了社会广泛的讨论和法律界的深入思考。本文将探讨彩礼的本质,分析彩礼纠纷的
-
加强法治意识,预防性侵犯罪行为
扣子(coze.com)AI作者根据关键词《如何加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以预防“强奸致人死亡”等犯罪行为的发生?》写的文章
-
抢劫致人受伤法律与同情的平衡
扣子(coze.com)AI作者根据关键词《抢劫致人受伤》写的文章
-
当火焰燃起深入分析故意放火罪
扣子(coze.com)AI作者根据关键词《故意放火》写的文章
-
深度剖析诈骗罪的法律规制与社会影响
扣子(coze.com)AI作者根据关键词《诈骗罪》写的文章
-
互联网和金融科技发展对诈骗手段的影响分析
扣子(coze.com)AI作者根据关键词《互联网和金融科技的发展对诈骗手段有何影响?》写的文章
找律师 打官司 查法规 成功案例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法律问答 法律解决方案 罪名库
- 按地区找律师按专业找律师按律所找律师律师收费标准律师专栏
- 打官司流程打官司费用打官司技巧打官司注意事项
- 民商法类行政法类经济法类社会法类刑法类国际法类地方法规以案释法普法讲座
-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征地拆迁房产纠纷
- 刑事辩护咨询婚姻家事纠纷民事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企业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费用
-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其它法律百科诉讼仲裁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征地拆迁知识产权交通事故公司经营劳动工伤遗产继承
- 公司经营征地拆迁建筑工程金融保险涉外专长互联网税务纠纷行政类非诉讼类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工伤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医疗纠纷诉讼仲裁
- 婚姻家庭征地拆迁侵权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诉讼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工伤赔偿民间借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医疗纠纷
- 抢夺罪遗弃罪非法集资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抢劫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盗窃罪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诈骗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集资诈骗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 伪证罪包庇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贩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妨害公务罪开设赌场罪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聚众斗殴罪赌博罪倒卖文物罪 侵犯财产罪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民主权利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妨碍司法罪贩卖毒品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组织卖淫罪渎职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走私罪贪污贿赂罪金融诈骗罪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罪 危险驾驶罪寻衅滋事罪交通肇事罪 侵犯财产罪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民主权利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妨碍司法罪贩卖毒品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组织卖淫罪渎职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走私罪贪污贿赂罪金融诈骗罪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 侵犯财产罪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民主权利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妨碍司法罪贩卖毒品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组织卖淫罪渎职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走私罪贪污贿赂罪金融诈骗罪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虐待罪报复陷害罪诽谤罪重婚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