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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是指继承开始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时,依法律规定的分配原则或者遗嘱指定的数额的遗产所进行的分配。那么遗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遗产分割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如果您对这些问题不是很了解的话,就请跟随法议网小编一起来看下吧。

遗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一、遗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2年。

 
遗产分割的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遗产分割继承,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诉。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即是继承的开始时间。
 
一般认为继承开始后,依据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应由所有继承人经协商取得一致并确定遗产分割的时间。

如果共同继承人对于遗产分割的时间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请求基层组织(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等)予以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共同继承人中的任何人在继承开始后,都有随时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并在请求不被接受或者认为遗产分割显失公允时,有权要求基层组织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遗产的分割时间,或者径直做出分割遗产的判决。
 
继承诉讼中“时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词汇,是很多案件的焦点集中的所在,好多案件赢就赢在“时间”。首先,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志。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者)死亡时开始。当然死亡包括三种情况  自然死亡、按法院的有关文书确立的宣告死亡、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按法律解释推定的死亡。
 
被继承人死亡后他所拥有的财产,就是他的遗产,他的继承人从他死亡开始进行财产继承。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计算继承权最长诉讼时效的一个起点。

有关遗产的分割时间,我国继承法要求继承人应遵守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为此,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对于继承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遗产分割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二、遗产分割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过了诉讼时效也可以起诉,只是如果进行时效抗辩,审查确实超过了的,
债权人会丧失胜诉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又进一步规定:

1、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故,如发生继承纠纷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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